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

信用卡付款不能向顧客收取手續費

一名消費者投訴在電腦節內一個灘位購物後以信用咭付款時,被要求支付3%的手續費,即使以EPS付款也會付2%的手續費。

但原來,銀行和商戶有協意不能向信用卡卡主收取任何手續費用,也不能設簽帳的最低消費額,否則全屬違規的做法。
當消費者遇到商戶要求多付手續費時,就記下商戶的名稱及店舖位置,向銀行作出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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